户口迁入、迁出市外须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5-25  浏览次数:

一、所需证明件:

1、市外迁入;凭市、分局户政部门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原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2、迁出市外;迁往地市县户政部门来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市外迁入人员,凭上述证件,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三张居民身份证照片直接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换发居民身份证。
   
2、迁出市外人员,凭上述证件,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邮箱:hqbzb@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71388

CopyRight ? 2010-2012 www.wjqesc.com  武汉大学bet365怎么样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武汉思古科技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