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办理《生育服务证》须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

 

办理事务

(证)名称

研究生办理《生育服务证》

发证

机关

相关街道(乡镇)计生部门

办理

条件

我校在读已婚研究生,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导师和分管书记同意,准备在校期间怀孕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以办理《生育服务证》。

准备

材料

1、学生证或校园卡;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武汉大学学生婚育证明》;

4、是女研究生的,还需提供个人申请;

5、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还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生育服务证》(办理了的提供)和《出生医学证明》;

6、夫妻双方或一方属离婚后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7、曾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该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表格

下载

《武汉大学学生婚育证明(从“bet365怎么样网页—下载中心—计生表格”下载)

办理

流程

1、持以上材料到bet365怎么样校计生办审核,出具相关证明;

2、持bet365怎么样校计生办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到相关街道(乡镇)计生部门,领取《生育服务证》。

注意

事项

1、《武汉大学学生婚育证明》应如实填写完整,请导师和分管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关于发证机关,是女研究生的,本人户口是我校学生集体户口且配偶户口也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到珞珈山街计生科领证;本人户口是我校学生集体户口,但配偶户口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的,请到配偶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领证;本人户口不是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请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领证。是男研究生的,本人户口是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请到配偶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领证;本人户口不是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请到本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领证。

3、女研究生的个人申请的内容应包括夫妻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习或工作单位、结婚时间、是否初婚、现已怀孕、属第几个孩子等内容,并要求导师、分管书记在个人申请上分别签批“同意该生在校期间怀孕生育”的内容,并加盖所在学院行政公章。

4、到珞珈山街计生科领证的女研究生,孩子出生当天,电话报告校计生办孩子性别和出生时间。

办事地点

及电话

1、校计生办信息学部57舍(武大八一路菜场斜对面,门前有绿化带)一楼联系电话: 68779212。

2、珞珈山街计生科:原武大附中现珞珈山街派出所一楼108、109房间(丰颐酒店对面),联系电话:87490536、87490529。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邮箱:hqbzb@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7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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