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务
(证)名称
病残家庭办理《生育证》
发证
机关
相关街道(乡镇)计生部门
办理
条件
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准备
材料
1、校园卡或工作证;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武汉大学教职工婚育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生育服务证》(办理了的提供)或《生育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1张;
6、《生育证申请表》1份;
7、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鉴定的鉴定结论;
8、曾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该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表格
下载
《武汉大学教职工婚育证明》(通过“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可用应用”—“计划生育”进入或通过网址 http://jhsy.whu.edu.cn/ 进入“武汉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点“业务办理”—“我要申请”,选择“病残家庭办理《生育证》”,点“申请办理”,填写个人信息后即可下载)
流程
1、持以上材料到bet365怎么样校计生办审核,出具相关证明;
2、持bet365怎么样校计生办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审批,领取《生育证》。
注意
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准备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必须经过审批,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2、病残家庭在办理《生育证》前,须事先申请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经其鉴定认为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到鉴定结论后才能办理《生育证》。需要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患儿父母须在每年2、6、10月份向患儿母亲单位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鉴定申请。
3、《生育证申请表》请到办证的街道(乡镇)计生部门领取。
4、《武汉大学教职工婚育证明》应如实填写完整,并由教职工所在的二级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行政公章。
5、孩子出生当天,电话报告校计生办孩子性别和出生时间。
6、孩子出生一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计生办开《产假或护理假证明》(详见教职工开产假或护理假证明须知)。
办事地点
及电话
1、校计生办:信息学部57舍(武大八一路菜场斜对面,门前有绿化带)一楼,联系电话: 68779212。
2、珞珈山街计生科:原武大附中现珞珈山街派出所一楼108、109房间(丰颐酒店对面),联系电话:87490536、87490529。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邮箱:hqbzb@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71388
CopyRight ? 2010-2012 www.wjqesc.com 武汉大学bet365怎么样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武汉思古科技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