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17  浏览次数: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制定的有关国土绿化、植树造林、森林法规等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行政机构,负责校园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中央及省、市、区绿化委员会颁布的各项园林绿化法规,制定出武汉大学园林绿化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细则。

二、根据中央关于国土绿化、公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出年植树绿化计划方案。做好宣传、动员、组织“3?12”植树的活动,安排各院系师生进行的纪念林、共青林、校友林等义务植树活动。

三、结合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地、合理地制定出校园绿化总体规划,努力提高校园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水平。

四、依据学校讨论审批通过的绿化总体规划,制定出年绿化植树、园林景点工程项目的经费预算。

五、建设并维护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有关单位共同严格监查施工方的工程质量、材料苗木价格,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六、依据园林绿化法规,保护绿化、绿地,查处在绿地倾倒污物、堆置物品、取土垦殖等违法行为。

七、科学、合理的做好校园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考核及监督检查。

八、因学校建设等项目确需砍伐、移植、修剪的树木,依照绿化法规申报程序,填制申报表,报市、区园林局监察部门审批。

九、负责与省、市、区园林局、绿委部门的工作业务联系,协调、传达各项绿化文件和工作,完成绿化工作指标,推广先进技术。

十、负责对校园古树名木珍贵濒危植物实行重点管理养护。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严禁砍伐、迁移、损坏古树名木。因特殊情况需迁移古树名木,必须提出可靠性迁移方案,经申报批示后方可进行。

十一、认真听取、征求各部门和师生对校园绿化的建议、举报、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

十二、贯彻国家建设部和绿委颁发的园林绿化建设施工管理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新技术。

 

 

                                    

邮箱:hqbzb@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71388

CopyRight ? 2010-2012 www.wjqesc.com  武汉大学bet365怎么样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武汉思古科技 旧版入口